| 扬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扬中市委宣传部
★
扬中市二00四年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或支部): 根据镇江市征兵工作会议统一部署,今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为征兵宣传周,10月25日为征兵宣传日。为加强我市征兵宣传教育工作,激发广大适龄青年踊跃参军的积极性,浓厚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的氛围,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冬征兵任务,现将我市2004年征兵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军委新时期战略方针和军委扩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把优秀青年输送到部队”这一根本点,紧密结合征兵工作形势,大力加强对《国防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宣传,大力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人生观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国防观念,激发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今冬征兵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报名、目测阶段 以“心系国防模范村”万福村为征兵宣传阵地,大力宣传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崇军尚武、戍边从戎、热爱中华、精忠报国的典型事迹。把《国防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作为征兵宣传的主要内容,宣传公民依法服兵役的义务、条件、形式和方法,以及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的惩处等等,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和适龄青年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增强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1、10月21日上午9:30,召开全市征兵工作宣传协调会。 2、10月25日至28日期间,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冯锦跃发表征兵电视讲话;各新闻单位刊播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武部部长薛政答记者问。 3、10月25日前,各镇(区)、局要在适当的位置悬挂过街横幅,大镇(三茅、新坝、油坊)5—6条,小镇和区3—4条,;工业局、交通局、教育局、商业局、供销总社、卫生局、电信局、市建委、农林局、供电局各1条。按照征兵工作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四进”的要求,各镇(区)、局要指导所属行政村(社区)和大中型企业悬挂1条征兵宣传横幅或设立1对征兵宣传站牌。 4、10月25日8:00时前,各镇(区)、局要在各主要繁华地段设立征兵宣传站,主要发放征兵宣传资料,解答有关征兵政策、法规咨询等。教育局、商业局、供销总社、卫生局、供电局分别在实验小学、通达商城、扬中商城和中百商厦、供电局大门前设立征兵宣传站点。各宣传站点要制作两块展示兵役法规及征兵政策、规定的图板,咨询人员挂牌上岗。 5、10月25日至28日,各镇(区)主要领导要发表征兵广播讲话,并指导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和大中型企业利用广播、橱窗等宣传媒体进行征兵工作宣传。八桥镇要配合做好镇江电视台《明天有约》征兵宣传晚会。 6、10月25日至29日期间,新坝镇、三茅镇、油坊镇、西来桥镇、交通局等单位要有计划安排宣传车巡回宣传。三茅镇负责扬子路、翠竹路的宣传;交通局负责江洲路、健康路的宣传;新坝镇、油坊镇、西来桥镇巡回宣传路线自己掌握。 7、10月25日至31日期间,各新闻单位要在黄金时段刊播征兵宣传用语,采用多种形式刊播兵役法规知识。 (二)、体检、政审阶段 新闻部门要集中报道各单位按“政治合格、身体合格、素质过硬”的要求,如何把好兵员质量关,为部队选送优秀兵员、技术兵员、人才兵员等方面的事迹。 1、各新闻单位跟踪刊播各镇(区)征兵工作动态。 2、11月上旬,新闻单位重点报道我市征兵体检、政审工作情况。 3、11月上、中旬,市征兵办公室主任、人武部军事科长华天赋同志就征兵工作中的体检、政审等有关情况在新闻单位予以介绍。 (三)、定兵、送兵阶段 新闻部门要集中报道各单位如何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抓好优抚政策的落实,为入伍青年家庭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有关政策方便等情况。 1、11月中旬,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入伍青年进行超前教育。新闻单位要及时报道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2、11月中下旬,报道我市定兵工作会议情况。 3、11月下旬,新闻单位要及时报道各镇(区)和我市送兵仪式。 4、12月中、下旬,新闻单位报道征兵工作圆满结束。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把征兵宣传当作第四季度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征兵阶段的宣传教育工作。 2、各镇(区)要及时反馈征兵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直接与市委宣传部或市人武部政工科取得联系,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宣传报导,增强宣传效果。 3、各镇(区)要充分认清征兵工作形势,充分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以防征兵工作中问题的发生。 4、各新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跟踪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使征兵工作家喻户晓,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扬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扬中市委宣传部
二00四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