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总统陈水扁这几天的讲话,都在为他日前提出的“2006年修宪目标”补充理由。要点是“当前政治体制阻碍国家进步,只有排除阻碍,才可顺利拼经济。”
他对《华盛顿邮报》说,他不会应用全民公投来表决统独议题,也不会利用制宪把中华民国“正名”为“台湾共和国”。
但他又说:“台湾人民坚信一边一国,一个中国,一个台湾。”
台湾多名政评家说,扁前言不对后语,其实是体现了民进党惯用的“冲突-妥协-再冲突-再妥协”战略,以此取得“进两步、退一步”的“渐进台独”效应。因此党内政要称赞他提修宪是“天纵英明”。
陈水扁也否认他提出修宪是要为选举议题设限,是要挑衅中共、博取选票。
可是,如果说“先有政改,才能有经改。”为什么陈水扁执政三年多都提拼经济,最后半年才提修宪?
其实要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创造经济增长条件,先决条件是族群和谐共处,是社会精英尊重宪法、奉公守法。
民进党内阁的首席部长内政部长余政宪知法犯法,接受免费的明眼人按摩招待,却只被“最后警告”,已削低民进党的公信力。
而民进党在1997年修宪时,提案将立法委员人数由168名增加至250名。现在民进党提出的修宪又要将立委人数减半。显然朝令夕改,难脱以政改议题来转移视线的嫌疑。
不幸的是在野国亲两党不能提出另一套台湾政治经济发展愿景、设立影子内阁、组织更有效的基层社会服务工作。这就难怪台湾中南部民众不能脱离对国民党“苦大仇深”的心态,经常表明:“就是饿死也要投票给民进党。”
《联合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