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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四季度民兵政治教育
 

  目的:通过认真学习《充分发挥民兵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使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能够充分认清维护社会稳定的极其重要性,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带头发挥民兵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积极发挥民兵的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自觉投身于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为实现“平安扬中”、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内容:
  一、切实认清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
  二、维护社会稳定是民兵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三、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好民兵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方法:各基层民兵组织要统一安排时间,运用集中授课与分散复习相结合的办法,全面理解学习内容。
  时间:4小时
  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民兵政治教育十六课时的有关要求,统一组织,认真实施。
  2、专武、民兵干部和各授课教员,要先理解学习内容,把握好其精神实质。
  3、在授课过程中,要做到授课内容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与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工作实践与思想动态相结合。

充分发挥民兵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明确提出“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思想。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所提出的这一重要思想,切实认清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所担负的重大历史责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促进改革发展中的社会稳定,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级赋予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任务。
  一、切实认清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
  江泽民同志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保持社会稳定,是一个关系到实现党在21世纪的奋斗目标、保证我国各项改革深入持续发展、国家繁荣昌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长治久安的全局性问题。稳定压倒一切。我们必须切实认清保持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
  一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维护社会稳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这一宏伟目标,上接百多年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要求,中继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势头,下启21世纪头20年的发展大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续前进、不断发展的一个集中表现。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必须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治局面和社会环境。经过20多年的艰苦奋斗,我们国家这所以胜利实现了“三步走”的奋斗目标,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由贫苦向温饱、由温饱向小康的历史跨越,经济体制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性突破,对外经济实现了由封闭半封闭向全面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得助于我们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21世纪头20年,我国面临的国际和周边环境是可以实现的。我们必须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内外环境,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倍加顾全大局,倍珍视团结,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行动,继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二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必须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也是一切大大小小的社会矛盾的终极原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广大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之所以还存在一些内部矛盾,甚至产生了一些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除了其他方面的种种复杂原因外,根本上仍然是因为我国的经济还比较落后,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尚不能完全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需求。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众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经济发展也存在不平衡。要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步伐,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说过,“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的问题,从根本上说都是经济上不去,人民现在为什么拥护我们,就是这十年有发展,发展很明显。”这是我们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经验所得,也是历史的结论。因此,不管形势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必须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坚持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必须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题中应有之意。坚持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既涉及到社会的经济基础,也涉及到政治思想、政治制度、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等上层建筑方面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思想也随之变得更加活跃,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也更高,这就越需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必须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化,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社会生活发生着越来越深刻的变化:一方面,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出现了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差异和矛盾;另一方面,不断扩大开放所带来的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使人们的价值观也出现了多元的因素。然而,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也就失去了基础条件。因此,在各项改革中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正确地统一起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对于坚持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二、维护社会稳定是民兵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维护社会稳定,不仅是广大民兵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民兵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一是维护社会稳定,是广大民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捍卫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六大郑重提出,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在全党兴起一个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这是一个关系党的事业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战略任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理所当然也是党的民兵工作的指导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执政为民。我国广大民兵来自于人民,要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是人民的武装。民兵的全部责任和任务,就是为实现和捍卫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奋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节。但是也应该看到,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如果不能正确反映和自理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利益关系,不能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就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在社会转型期,个别地方出现的集体上访等,其深层原因是社会转型期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在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这些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如果得不到及时制止,很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和敌对势力所利用,导致不良社会后果的产生,反而从根本上损害人民的根本利益。广大民兵是人民群众中的骨干力量。一方面,要在人民群众中带头做好各种矛盾的疏导和化解工作,晓之以理,顾全大局,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对于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的现象,应当全力制止,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任务。
  二是维护社会稳定,是广大民兵贯彻依法治国方针,以实际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体现。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由于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人在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中所处的社会地位和发挥的作用不同,必然产生思想文化以及观念上的差异,产生利益要求上的不同。因此,社会生活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这些社会矛盾如果不及时处理而被激化,有可能引发社会冲突,破坏社会活动的组织性和社会关系的协调性。为了保持社会稳定,使社会生活处于有序和可控制状态,就必须自觉地对社会生活进行调控,其中借助法律和道德进行社会规范是主要的途径。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它可以避免和克服人的行为的随意性、任意性,以保证社会生活处于有序和可控制状态。因此,维护社会稳定,从一定意义上说,也就是维护法制的权威性,是依法恢复社会秩序的执法行为。这也是广大民兵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维护社会稳定,是广大民兵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责任,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民兵作为国家武斗力量的组成部分,具有对内对外的双重职能:在对外方面,民兵要保卫国防,抵御外来侵略;在对内方面,民兵要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参与维护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民兵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维护社会治安、防止社会动乱、保持国家稳定,是《宪法》和《兵役法》赋予的神圣使命。民兵配合国家有着部门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有其自身的优势。民兵人数多,情况熟悉,一旦有事,可以召之即来,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尤其是一些边远地区和没有驻军以及警力不足的地方,民兵的作用就显得更加重要。实践证明,哪个地区民兵的职能作用发挥得好,哪个地区的社会风气就比较良好,其社会秩序也比较稳定,经济发展速度也较快;哪个地区民兵的职能作用发挥得不好,哪个地区的社会风气就会受影响,社会秩序就差,经济发展速度也较慢。因此,组织民兵参加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广大民兵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责任,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是民兵的一项长期的具有深远意义的政治任务。
  三、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好民兵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广大民兵无论是在参加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还是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渗透方面;无论是在参加抢险救灾、扶贫帮困,还是在应付突发事件、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关系的进一步调整,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变化。西方敌对势力仍然伺机对我国进行颠覆和渗透等破坏活动。可以说,进入21世纪,我国广大民兵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应付突发事件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广大民兵要充分认清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应付突发事件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一是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搞好社会治安,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深入进行的必要之举,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稳定、发展的大事。广大民兵要带头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定》,不断提高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重要性的认识。要贯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发挥民兵的骨干作用,在人民群众中广泛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的教育,提高群防群治的自觉性。要发挥民兵分布广泛的优势,立足城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和乡村,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现危害社会的苗头,及时制止,消除隐患,打牢维护社会治安的群众基础。民兵要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带头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带头检举违法犯罪行为,带头落实综合治理的短期措施,争当维护社会治安的模范。
  二是努力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刑事犯罪,保卫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及重大刑事犯罪仍然存在,极大地危害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民兵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中坚力量,应当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参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卫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首先,民兵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打击刑事犯罪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社会治安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政治问题。如果不重拳打击刑事犯罪,遏制犯罪势头,社会主义法制就建立不起来,改革开放的成果就可能被葬送。其次,民兵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参与打击刑事犯罪的活动。面对社会邪恶势力,做到弘扬正气,打击邪气,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坚决制服各种形式的犯罪分子。第三,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主动配合,坚决落实公安部门在严打中所采取的各种举措,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三是与邪教组织进行坚决斗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邪教组织欺骗蒙蔽群众,进行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人民乃至反人类的活动,这是新的历史原因: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由于经受不住各种诱惑,信仰动摇,精神失落,思想空虚;历史上的一些封建迷信思想沉渣泛起,趁虚而入;西方敌对势力乘机利用部分人的不满情绪,煽动闹事,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广大民兵作为人民群众中的有觉悟的群体,首先要带头弘扬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信科学、学科学的良好风尚,铲除封建迷信思想传播的社会基础;其次要与各种邪教进行坚决斗争,做到不信、不传、不参与,制止不明真相的群众盲目参与邪教活动;再次一旦发现邪教活动,要协助公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于被裹胁的群众,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做说服工作,避免上当受骗。
  四是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为改革开放提供安全保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对外开放的范围扩大,我国对外交流增多,出入境人员大大增加。加之互联网等信息媒体的发展,西方敌对势力、民族分裂主义分子、邪教组织分子、国际恐怖主义分子以及特务情报人员也会趁机而入,进行渗透。他们与国内敌对势力相勾结,对我国社会和国家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广大民兵作为对敌斗争的一支重要力量,必须在思想上加强武装。第一,要牢固树立对敌斗争观念。虽然阶级斗争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并没有放弃对我国的渗透和破坏,对此应当高度警觉。第二,要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要积极开展隐蔽战线的斗争,善于在各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在日益增多的社会交往中,辨别各种敌对势力的伪善面貌,揭穿他们进行渗透、捣乱和破坏的真相。第三,要积极配合公安、边防部队加强海防、边防的招惹、巡逻,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出现紧急情况,果断处置,决不能因自己的工作疏漏造成社会和国家安全上的损失。
  五是全力参加抢险救灾,努力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我国每年都有一些局部地区遭受各种不同的自然灾害。广大民兵既是生产建设的主力军和保卫者,又是抢险救灾的突击队。民兵亦民亦兵,作为民参加抢险救灾,拥有就地就近,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军事战斗力。无论是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护林防炎,还是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广大民兵都应当牢固树立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充分发挥不怕吃苦、不怕牺牲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冲在前、抢在先,哪里有困难就出现在哪里,哪里最危险就战斗在哪里。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充分发挥抢险救灾的突击队作用,给广大群众作出榜样。
  六是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突发事件,一般是指出乎人们预料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非常规的偶发事件。其中既有自然原因造成的,也有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原因造成的。如果不及时正确地加以解决,必然会严重干扰和危害社会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影响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民兵作为国防的后备力量,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积极配合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首先,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在大局下行动,当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要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其次,要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再次,要做到一声令下,立即出动、快速反应、快速行动。将“应战”与应急统一起来,做到不误事、不误时,果断出手,迅速出击。将突发事件的影响减少到最底程度,将突发事件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广大民兵要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望,做到党指到哪里就冲向哪里,以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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