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三季度民兵政治教育
目的: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大力加强民兵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能够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带头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模范实践公民基本道德20字规范,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以此促进民兵政治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自觉投身于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为实现小康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内容: 一、充分认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 二、深刻理解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精神实质。 三、努力做实践公民道德规范的模范。 方法:各基层民兵组织要统一安排时间,运用集中授课与分散复习相结合的办法,全面理解学习内容。 时间:4小时 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民兵政治教育十六课时的有关要求,统一组织,认真实施。 2、专武、民兵干部和各授课教员,要先理解学习内容,把握好其精神实质。 3、在授课过程中,要做到授课内容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与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工作实践与思想动态相结合。
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 大力加强民兵思想道德建设
中共中央颁发施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这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德治国基本方略,促进整个民族素质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重大举措。民兵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武装,一定要积吸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带头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模范践行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促进民兵思想政治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 一、充分认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 公民道德建设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民兵角度来讲,加强道德建设,对于提高国防后备力量的整体素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肩负起保卫和建设祖国的重任,也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广大民兵要充分认识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实践道德规范的自觉性。 (一)公民道德建设是落实“以德治国”方略的重大举措。 “以德治国”是江泽民总书记在继承党的第一、第二代领导核心一贯思想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和我国社会的现实需要,提出的与“依法治国”和谐并举的又一治国方略,对于解决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长远发展和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公民道德建设水平是衡量“以德治国”成效的重要标准。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之所以成为衡量“以德治国”成效的重要标准,一方面是由于公民道德建设是“以德治国”的核心内容,另一方面也由于公民道德建设具有全民性的特征。公民道德建设是为了提高每个公民的道德素质,努力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是一种全民性的道德实践活动。因此,公民道德建设水平的提高,直接表明着作为国家主体的公民素质的提高,也直接体现着“以德治国”方略实施的成效。 (二)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运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发展市场经济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纲领。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之间存在着互动作用,因此,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道德建设。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所强调的,必须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在全社会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首先,公民道德建设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性质和方向的重要手段。市场经济只是资源配置的手段或方式,它可以为资本主义服务,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而我们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受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精神文明所制约的。我们要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里精神文明建设的优势,有效地引导市场经济,以此来确保它的正确方向。公民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其次,公民道德建设是有效解决目前市场经济运行中道德失衡现象的基本途径。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力地克服了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眼界狭窄、惧怕变革的思想观念.体现着有利于道德水平提高的一面。但是,由于市场经济本身所具有的趋利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质,使得一些人自觉不自觉地把商品经济规律运用到道德生活中来,这不仅给公民道德建设带来某些负面影响,也严重地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市场作用的有效发挥。要从根本上消除那些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负面因素,就必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坚持利益追求的合法性,并在此基础上正确处理好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这恰恰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再次,公民道德建设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迅速发展的精神动力。公民道德建设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能动作用,这不仅仅表现在解决经济生活中道德规范现象的滞后性功能上,更主要地表现在公民道德建设可以具有适当的超前性,从而为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三)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 江泽民总书记在“七—”讲话中明确要求:“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以“重在建设、以人为本’为指导思想之一的公民道德建设,对于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一代又一代“四有”社会主义公民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而公民道德建设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公民道德建设直接目标。人的素质的不断提高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而公民道德建设正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基础性工程。在一个人所应该具备的多方面素质中,人的道德素质是居于核心地位并起着主导作用的,为其它素质的形成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导向。没有过硬的道德素质,人的发展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因此,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就要求人的道德素质的提高。而公民道德建设的直接目的也就是提高全民族每一个公民的道德素质,从而最终促进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离不开人的道德素质的提高,而人的道德素质的提高依赖于公民道德建设,因而,公民道德建设就构成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 公民道德建设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每个人的发展都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而是同与和他交往的人的发展紧密联系的。他人和社会的发展为个人的发展提供条件和手段,每个人都需要从他人和社会那里获取自身发展的支撑和动力。而这种支撑和动力的获得就依赖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这种交流与沟通需要健康和谐的社会人际环境。没有人际关系的和谐,每个人都处在自我封闭,或与他人的对立之中,那么,人的全面发展也就必然是一句空话。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让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觉用基本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摆正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在社会,单位和家庭的和谐氛围中感受生活、奉献社会、帮助他人,从而在与社会、与他人沟通和交往中不断地发展、完善和升华自己。 二、深刻理解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精神实质。 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言简意赅,精粹易记,内涵非常丰富。既体现了我们民族历来的传统美德.也突显了我国步入新时期的时代特征,是以广泛性要求与先进性内涵相结合为特征的道德理念。我们每一个民兵只有认真理解和全面掌握其丰富的内涵,才能在实践中自觉遵守,模范践行。 “爱国守法”是公民道德规范中最重要的内容。爱国是一种崇高而神圣的感情,是每一个有祖国的人都应该具备的道德素养,也是中华民族之所以生生不息的生命之源、情感归宿和奋斗的动力,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极其重要的内容。千百年来,有多少志士仁人,用他们的热血和生命,在历史舞台上演出了—幕幕可歌可泣的爱国壮剧。他们或卫国戍边,马革裹尸;或气贯长虹,宁死不屈;或历尽艰辛,不辱使命;或直言敢谏,嫉恶如仇;或刚正不阿,铁面无私;或兴利除弊,拯救民生。这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勇当国难、凛然赴死的气魄,乃是中华民族自立自强的生命力和希望之所在,亦是中华民族亘古不变的精神支柱和永恒的时代主题,国家法令是每个公民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宋代包拯(包公)曾说:“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意思是,制定好法律条文之后,人们所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范也就随之而明确了,那么就没有什么不能治理的国家了。这便是所谓的“法行则国治”。一个国家治理的好不好,其主要标志是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种社会秩序是否良好。这也是国家、社会正常运转,人民群众正常生括和工作的基本条件。搞好法纪教育,增强法纪规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于发展社会主义事业至关重要。 “明礼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每一个公民必备的道德素质。重“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中国自古以来即以“礼义之邦”自命和自豪,“礼”这一重要道德范畴已深深根植于我们中华民族的内心世界,早已成为了中华民族最根本的文化基因。21世纪的中国国力蒸蒸日上,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日新月异,文化素养和道德素养也逐步提高。在新的时代,继承传统、植根现实、胸怀未来,提高中华民族的礼仪水平,是当代中国道德建设—项紧迫任务,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文化工程。作为新时代的公民,应当自觉加强自身对“礼”的修养和践行,使自己成为“明礼”的好公民,使我们的国家充满和谐文明之风。“诚信”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智慧,并反映着中华民族的道德品质和崇高追求,它给人以深刻的启迪,也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中华民族悠久的道德精神。我们可以从浩瀚的中华典籍中,看到无数的先哲们关于“诚信”的认识。当今社会,在我们国家阔步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诚信”这一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优秀品质,日渐凸显出其巨大的作用,无论是对个人道德修养的提高而言,还是对各种社会交往的规范、对社会风气的净化而言,“诚实守信”都是至关重要的。提倡全社会发扬“诚信”的美德,必将大大提升全民族的道德素养, “团结友善”是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道德原则。所谓“团结”就是指一个团体中各成员之间在思想上的一致和行动上的一致。它是各项事业成功的力量源泉,也是当代公民必备的思想品质和道德要求。在新形势下,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优良美德,自觉增进全社会的团结,对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民族凝聚力和自信心,树立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崭新形象,齐心协力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促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复兴有着重大的意义。所谓“友善”,就是指友好和善良。友好指对人的态度和蔼亲近。善良指一个人能够在生活中处处为他人、社会着想。“友善”就是友好待人、与人为善。“友善’是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风尚建设的基础,是人生最美好的品德之一,如果我们人人都能够做到“团结友善”,那么我们每个人就都能体会到与人为善的快乐和幸福, “勤俭自强”是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应有的精神境界和道德要求。“勤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之说。毛泽东同志在谈到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时尤其肯定中华民族是一个“以刻苦耐劳著称于世”的民族。中华民族5000年悠久灿烂的传统文化也培育出了一代又一代勤劳勇敢、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炎黄子孙,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一直保持坚强团结和旺盛生机的力量之源。从中华民族所走过的艰辛历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力量——它既不是“恐惧”,也不是“屈从”,而是以大无畏的勇气,坚忍不拔的斗志,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不畏强暴、不甘屈服,同外敌内患奋勇斗争,向着大自然、向着恶劣的环境勇敢挑战的伟大精神——自强不息, “敬业奉献”是社会主义社会中每一个公民应有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敬业”讲的是我们在工作中应该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不仅影响着职业活动本身,而且也是个人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本质要求,“爱业”、“敬业”、“勤业”和“精业”的职业精神是人们对“职业道德”的自觉接受和自愿履行,也是人们从事工作和进行社会活动的内在动力,是现代社会中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奉献”指的是一种为了某一理想或事业而不惜代价。勇于自我牺牲的精神,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境界,是每个公民应有的品格和作风,是我们中华民族历代传承、不断进取的精神支柱。“奉献”的价值不在于“奉献”本身,而在于为谁“奉献”,只有全心全意“奉献”于整个社会和人民,才是最崇高的“奉献”。每一个社会公民都应该树立“奉献”社会的价值观,这样他就能够带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去忘我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建设祖国的伟大事业中去,为振兴中华贡献自己的最大力量。 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充分体现了先进性和广泛性的有机统一。如“爱国守法”,其广泛性的要求就体现为,每一个公民不做任何损害国家利益和触犯法律、法规的事;而其先进性的高境界要求就是要把祖国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看得高于一切,必要时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乃至生命来维护。“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两条,是讲公民立身处世之道,其规范的底线是不违礼、不失范、不造假、不欺骗,不利于团结的话和事不说不做,不与人为恶,其高境界的要求是把遵礼从范、守诚立信作为崇高人格和尊严来追求和维护,进而达到“慎独”境界,尊重对方、谦和谅解、与人为善、坚持原则、互相帮助、襟怀坦白,像爱护眼睛一样珍惜团结和友谊,“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两条,讲的是人生奋斗之道,主旨在于倡导不懈奋斗的精神,提升人的价值,其底线要求是不浪费、不自弃、不渎职;而其高境界要求是克勤克俭、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恪尽职守、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作为民兵,还有必要了解和把握公民道德与军人道德的关系。这是民兵、预备役人员道德素质结构中必备的常识性要求。公民道德是军人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军人道德包含三个层次,即:公民道德,与军人特殊使命相适应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公民道德素质是军人必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索质,军人的公民道德素质提高了,就可以进一步扩展、延伸和提升到职业道德或共产主义道德层次。事实上,公民道德与我军的职业道德往往是融合为一体的。最近,总政颁布实施的32字军人道德规范——听党指挥、爱国奉献、爱军习武、尊干爱兵、严守纪律,坚守气节、艰苦奋斗、文明礼貌,都包含着公民道德的这些基本要求。 三、努力做实践公民道德规范的模范。 江泽民同志强调,军队要在精神文明建设上走在全社会的前列。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对民兵提出的要求。我们广大民兵作为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在贯彻落实道德规范上,要像人民军队那样,努力做实践公民道德规范的模范。 第一要切实增强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的责任感。民兵,既是民兵,又是兵,但首先是民,要毫无例外地和普通公民一样履行公民道德义务,提高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的自觉性。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全民性的道德创建活动,它的目的在于提高每个公民的道德素质。每个民兵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主体。但是,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主体地位,那么在道德建设中就只能是一种潜在的建设主体,而不是现实的主体,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局外人,从而限制自身主体性的发挥,制约参与道德建设的自觉性。因此,应该认识到我们每个民兵既是道德建设成果的受益者,更是道德建设过程的参与者,不断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增强主体意识,自觉投人到公民道德建设的事业中去,在公民道德建设中不断地改造和提高自己。 第二要努力培养和提高军人道德素质。民兵是我国武装力量的组织部分,是国家的国防后备兵员,要时刻准备履行参军参战,保卫祖国的神圣职责。这就要求民兵时刻想到自己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成员,把遵循32字军人道德规范与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不断地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和修养。每一个民兵既要提高对军人道德的认知能力,又要成为军人道德的实践者,自觉遵守“听党指挥、爱国奉献、爱军习武、尊干爱兵、严守纪律、坚守气节、艰苦奋斗、文明礼貌的军人道德规范,努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军人道德裹质。 第三要坚持遵循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与不断提升道德境界相统一。民兵是一个由公民中比较先进分子组织的群体,整体素质优于一般群众,应当以先进性标准严格、自觉地规范自己,坚持遵循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与不断提升道德境界相统一。不能只满足于广泛性的道德要求,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的群众,要把自身的道德尺度定得更高一些。我们每个民兵都应该在自觉实践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的基础上,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更充分地履行好肩负的神圣职责,做新世纪的合格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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