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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史话 |
"民兵"一词,在中国迄今最早见于南北朝时期。据《魏书》卷五十一记载,北魏文成帝兴安二年,淮阳王皮豹子在抵御氐羌时曾上表曰:"臣所领之众,本自不多,唯仰民兵,专恃防固。"唐朝武后万岁通天元年,曾在边境地区建立民众武装,称团结兵,主要任务是配合军队守卫边疆;唐玄宗开元八年,团结兵扩展到关内各道;团结兵一般"选丁户殷赡,身体强壮者充之"(《唐六典·尚书兵部》)。北宋时,民兵(亦称乡兵)遍及各地,战斗力较强;神宗熙宁三年,政治家王安石推行新政,为革除募兵弊病,变募为征,曾倡行保甲,训练民兵;熙宁五年,民兵隶属兵部,列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明朝在军籍之外,一直兼行民兵制,组织各种名目的民众武装,如民壮、义勇、乡兵、苗兵等,用以维持地方治安,守卫边防。清朝亦普遍建立有乡兵(又称团练或民壮)。民兵有事则战,无事则耕,暇则讲武,卫国保家,其制度是寓兵于农的有效形式;国家投入少,受益多,对于加强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应该指出的是,那些为抵御外侮、反抗侵略而组织起来的人民群众的武装,如明嘉靖年间在东南沿海地区抗倭斗争中的义兵,清道光年间广州三元里人民为抵抗英军而自动组织起来的义勇队伍等,功不可没。1841年5月30日,广州三元里附近103个乡的群众,怀着对侵略者的仇恨,打着三星旗,用最简单的武器与英军进行肉搏,迫使英军撤退。这是近代中国人民自发武装起来反对外来侵略的突出范例。  "民兵"并非中国的专利,英国是较早以"民兵"为名组织群众武装的国家之一。16~18世纪,英国基本上采用民兵制;1588年,英国抵抗西班牙入侵的主要武装力量就是民兵。美国民兵在1775~1783年独立战争中曾发挥过很大作用;1792年,国会通过《统一民兵法》,把民兵制列为国家的军事制度;1878年"国民警卫队协会"成立后,各州的民兵组织亦改称为"国民警卫队"。法国在1789~1794年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为推翻波旁王朝的统治,在城市、农村分别组织了工人自卫军和农民自卫军;1870年普法战争期间,国民自卫军参加了巴黎保卫战;1871年,法国无产阶级依靠巴黎工人武装起来的国民自卫军,成功地举行了巴黎公社起义,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在俄国,1905~1907年的革命年代,建立了由工人组成的赤卫队;1917年,赤卫队曾遍及各大城市及工业中心,成为无产阶级创建苏维埃政权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十月革命"后,苏联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提出建立无产阶级的民兵;1923~1938年,曾实行正规军和民兵相结合的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联、南斯拉夫、罗马尼亚等国的群众武装,在反法西斯斗争中都起过重要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群众武装的建设,把民兵视为争取民族解放,反对外来侵略,巩固国家政权,实现社会安定的重要力量。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工农赤卫队和红色青年近卫队,是1958年后在原游击队等群众武装组织的基础上建立的。工农赤卫队,由工人、农民、大学生和机关干部及其他劳动群众组成;其年龄规定,男性18~40周岁,女性18岁至出嫁;各道(市)、郡(区)党委均设有工农赤卫队部,平时负责队伍的组织建设,指导军政训练,战时即是指挥部;工农赤卫队按地区和行政单位编成,团为最高的编制单位,下辖营、连、排、班;一般每郡编一个团,大的工厂、企业、机关和合作农场编营,村庄和工厂车间编连、排;根据各单位的特点、队员职业和执行任务的需要,区分为高炮、高机、工兵、通信、卫生等分队;赤卫队的军事训练,由中央军事部统一规划,指挥员每年脱产训练两周,以战术、指挥训练为主,城市的队员,每年训练约300小时,农村的队员128小时,主要是学习技术;朝鲜各城市在市郊建有训练场地,集训时一切按部队要求进行。红色青年近卫队,主要是中学四年级以上学生,接受当地工农赤卫队部的领导。 叙利亚于1963年建立起一支以复兴党青年党员为 骨干的国民警卫队,1967年改名为人民军。国家颁发的"人民军法令"规定:人民军是一支群众性的武装组织,隶属于武装部队总参谋部,国家元首为最高指挥;全国13个省、市均设有人民军分部(亦称地区防卫司令部);人民军成员主要由18~45岁的工人、农民、机关干部等广大群众组成,并配有步枪、冲锋枪、轻重机枪、高炮、迫击炮和火箭筒等武器装备;人民军战士由训练营实行定期轮训。 刚果民兵是1970年3月经刚果劳动党特别代表大会 决定成立的。刚果人民军总参谋部和军区均设有民兵司令部。区、县一级的民兵工作,由人民军的干部或革命委员会的负责人兼管;民兵组织主要是在县以上城镇、交通要道、港口、海陆边防地区组建,最大的建制是连;民兵训练以区为单位集中进行,训练内容同部队一样,教员由人民军部队派出。 瑞士长期以来坚持"全民皆兵"和"全民防御" 的战略思想,实行常备军和武装民兵相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武装民兵分精锐军、卫国军和国民军三种,20~32岁编入精锐军,33~42岁编入卫国军,43~50岁编入国民军。同时,实行武装民兵同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年满20岁的男性公民首先在新兵学校接受4个月的训练,然后编入武装民兵服预备役,武装民兵在13年内均要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政府规定,每个武装民兵,由政府发给一支自动步枪或冲锋枪或手枪,属于民兵终身所有。 古巴实行正规军与民兵相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 民兵隶属于革命武装部领导,是保卫国家安全、防御侵略的一支重要力量。全国14个省均建有民兵部队,并按师、团、营、连组成;参加民兵的人员有工人、农民、机关职员、学生等;训练计划由革命武装部统一制定,并由军队派人负责训练。古巴特别重视对高等院校的学生民兵进行军事训练,以使其成为具有一定军事素质的后备役军官。 世界还有许多国家建有民兵组织,诸如瑞典的民 兵队和民防军,埃及的人民抵抗部队,坦桑尼亚、越南的民兵等,都属于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武装组织。 在现代战争中,民兵 仍然是争取民族解放和反抗外来侵略、进行人民战争的重要武装组织形式和巨大的力量。随着战争的现代化,需要民兵在更广的范围上配合和支援军队作战。补充军队、支援前线、开展敌后游击战争、破坏敌交通运输、通信、指挥、补给系统和基地,迟滞和消耗敌人,需要众多的民兵;对付敌方空袭和空降,进行抢救和抢修,保卫重要目标,保卫后方的安全,也需要众多的民兵。因此,民兵在未来战争中的战略地位仍十分重要。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都在以各种方式武装人民,建立健全全民防御体制。中国将始终坚持人民战争思想,把民兵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兵员动员的基础;中国民兵将在保持群众性和普遍性的基础上,随着国防现代化的发展,重点地建设一支规模适当、布局合理、装备优良、素质较高的包括诸多专业技术分队在内的基干民兵队伍,以适应现代战争和战时快速动员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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