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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装动员建设与时俱进展新容
 
□国家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 范晓光 姜诗坤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国人民武装动员建设紧跟时代步伐,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谱写了崭新的篇章。回顾13年来我国人民武装动员建设走过的历程,我们深深感到,只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时期人民武装动员建设就能沿着党指引的方向不断地开拓前进,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

  科学的理论,行动的指南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为推进人民武装动员建设的跨世纪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13年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或批准下发了16个关于人民武装动员建设的重要文件,为新时期人民武装动员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原则。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江泽民同志,着眼世界战略格局的新变化,立足当代中国的新情况,在继承毛泽东、邓小平关于坚持人民战争、加强人民武装动员建设战略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发展了人民武装动员建设理论,及时有力地指导了新时期人民武装动员建设的实践。

  ———要坚持和发展人民战争思想。人民战争思想是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精髓,是我们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伟大革命战争宝贵经验的结晶。江泽民同志根据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战略格局发展的新变化和军事斗争的新特点,反复向全党全军强调:“我军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在于最广大人民群众。无论武器装备如何发展,战争形态如何变化,人民战争都是我们克敌制胜的法宝,这个法宝,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他满怀信心地指出:“应付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现阶段我们确有困难和短处,但我们也有自己的优势,我们真正的优势还是人民战争。”同时,他依据人民战争思想所具有的时代特征,不断地重申今天的人民战争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要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和新的实践,坚持和创造性地发展人民战争思想及其战略战术,更好地发挥人民战争的整体威力和独特优势。

  ———要实行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建设现代化国防。随着当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当今世界军事领域发生了深刻变革。精简常备军,加强后备力量建设是世界军事变革的一个重要趋势。江泽民同志敏锐地洞察到这场军事变革对我国国防建设的影响,多次强调要“实行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建设现代化国防。”他指出:“在和平建设时期,在现役部队减少的情况下,我们要特别重视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把民兵、预备役工作做好。 ”他要求:“在加强军队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做到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

  ———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是江泽民同志一直十分关注的问题。他多次强调,要按照“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兵于民”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提高国防动员能力,做好国民经济动员、科学技术动员、交通战备动员等各方面的工作,为未来的反侵略战争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去年的“七一”重要讲话中,他再次强调:“要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发展国防科技工业,完善国防动员体制。”

  ———要把后备力量建设和国防动员工作摆上战略位置。江泽民同志在给省军区题词中多次强调,要发扬光荣传统,大力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他指出,民兵的作用很大,平时的民兵、预备役队伍可以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战斗力也可以转化为生产力,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突击队作用;一旦发生战争,或遇到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寓于经济体制中的动员体制就能迅速发挥作用;’98 抗洪斗争的实践,使我们对新时期国防动员的重要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江泽民同志一再强调,各级必须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后备力量建设和国防动员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决不能等到发生重大事情了,再想到军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只有在平时重视和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才能在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要适应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要求,大力加强质量建设。根据发展高技术条件下人民战争思想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江泽民同志对新时期人民武装动员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他强调:“新形势下的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要适合未来可能发生的高技术局部战争的特点和要求,注重提高质量,完善组织体制及相关的政策制度。”1998年12月,他在《关于二十年来军队建设的历史经验》一文中指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要保持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快速动员能力和训练水平,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要坚持和发扬党管武装的优良传统。加强各级地方党委对人民武装动员工作的领导,是江泽民同志的一贯思想。1991年2月6日,他在河南视察工作时题词:“发扬党管武装的优良传统,建设强大的民兵和预备役后备力量。”1994 年9月1日,他在接见全国部分地区民兵预备役工作会议代表时指出,抓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是地方党委、政府最直接的国防任务,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部门要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重视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为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人民武装动员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地揭示了新形势下人民武装动员建设的内在规律,科学地总结了人民武装动员建设的宝贵经验,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是人民武装动员建设跨世纪发展的根本依据和行动指南。

  改革中发展,探索中前进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人民武装动员建设面临着“市场”和“战场”的巨大挑战。只有紧紧围绕适应“两场”需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人民武装动员建设才能在新的实践中获得新的发展。13年来,人民武装动员工作以江泽民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坚持“抓改革、抓基层、抓重点、抓质量、抓法制”的新思路,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抓改革,确立新的工作思路。面对变化了的新形势和军事斗争准备的新要求,人民武装动员建设在工作思路上逐步实现了“五个转变”:即由应付全面战争的动员准备转到打赢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动员准备,由一般性的长期动员准备转到实质性的快速动员准备,由侧重人力动员准备转到以科技为重点的整体动员准备,由以陆战场为主转到以海战场和对空防卫作战为主,由保障单一军种作战转到保障诸军兵种联合作战上来。观念更新事业兴,思路转变出路宽。13年来,随着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和军队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武装动员建设先后进行了两次大的调整改革。第一次调整改革是在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的1991年进行的。针对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和海湾战争之后出现的新情况,1991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总参、总政《关于在新时期加强我军后备力量建设的几个问题的报告》。这个文件从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我军后备力量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人民武装动员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长远目标和主要任务。199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总参关于调整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建制关系的文件,对人武部建制关系调整后的机构设置、领导关系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新时期人民武装动员体制建设。第二次调整改革是在贯彻落实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新形势下进行的。1997年 9月,中央军委批准了总参、总政《关于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重点解决民兵编组布局不够合理、组织结构不够完善、科技含量较低等问题,为民兵建设跨世纪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全军体制编制的总体改革,1998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了总参关于全军预备役部队的调整改革方案,对预备役部队的数量规模、组织结构、编组布局、分类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部署,预备役部队进入以教育训练为中心的全面建设时期。此后,又先后对民兵、预备役高炮部(分)队建设问题、城市民兵建设问题、海上民兵建设问题、军兵种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建设问题、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问题等作出了调整改革部署。2001年12月召开了全国城市民兵工作会议。2002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民兵工作的意见》。文件阐述了城市民兵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指明了城市民兵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了深化城市民兵工作改革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完善城市民兵工作管理体制和加强城市民兵工作领导的措施。这个文件不仅对民兵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而且对整个人民武装动员建设也具有重大影响。

  ———抓基层,打牢建设的基础。党中央、中央军委极为重视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基层建设,始终把它作为人民武装动员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来抓。13年来,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出现的“人员难集中、经费难筹措、活动难开展”等新情况、新问题,从总部机关到各级军区都抽调精兵强将,组织工作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研究解决民兵、预备役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矛盾。1992年5月19日,在山东省召开了全国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此后,军委和总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兵基层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预备役部队基层建设的意见》、《关于企业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规定》等重要文件,特别是1999年7月中办、国办、军办下发的《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对加强乡镇基层武装部和专职武装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从而保证了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建设稳步、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

  ———抓重点,走活全面建设这盘棋。在国家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形势下,人民武装动员建设始终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那些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重点方向、重点工作、重点对象上,以此来带动一般,走活全盘。13年来,基干民兵重点抓了应急分队、高炮(机)专业技术分队、海上和岛岸民兵分队以及在地方高科技行业中组建的对口专业分队等骨干队伍的建设,大大增强了民兵队伍维护社会稳定、防空作战、海上参战支前以及科技参战、科技支前的能力。预备役部队自1998年调整改革实行分类建设以来,突出抓了重点类型、主要方向和重要地区的预备役部队建设。在1996、1997、1998年连续举行的几次大型军事演习以及’98抗洪等多次抢险救灾行动中,民兵、预备役部队快速动员和遂行作战任务的能力得到了检验和提高。

  ———抓质量,不断增强民兵、预备役部队的科技含量。13年来,民兵、预备役部队着眼打赢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的需要,在提高科技含量、加强质量建设上下功夫、求突破。在组织建设上,各级人武部门针对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我国加入 W T O后,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在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行业以及“三资”企业组建民兵预备役组织的方法,调整布局,改善编组,不断优化结构。在思想政治建设上,着眼时代特点,紧密联系实际,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各项建设的首位,确保了党对民兵、预备役部队的绝对领导,确保了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合格,确保了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在军事训练上,积极响应江主席的号召,坚持以“ 打赢”为目标,狠抓了科技兴训、科技练兵。各级军区和人武部门借助地方科技人才和设备,大胆吸纳科技成果,灵活运用科技手段,改革民兵、预备役部队的训练内容、方法和手段,广泛开展基地化、模拟化、网络化训练,积极探索“以土制洋”、“以低制高”的训法、战法,形成了适合自身特点、与打赢高技术局部战争相适应的新一代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有力地促进了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的开展。在武器装备的配备上,调整了品种结构,对现有武器装备进行了完善配套和技术改造,有效地提高了武器装备的作战效能。

  ———抓法制,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人民武装动员建设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国家相继颁布和修订颁布了《国防法》、《兵役法》、《预备役军官法》、《人民防空法》、《国防教育法》等法规,各地也相应制定了许多地方性法规。《国防动员法》、《民兵法》、《预备役部队工作条例》、《预备役士兵条例》等法规也在抓紧拟制之中。国防立法工作的加强,为做好新时期人民武装动员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崭新的面貌,可喜的成就

  “但为奇志勤磨砺,历经岁载尽彩虹。”我国人民武装动员建设在13年的征程中,经历了国际和国内多方面的严峻考验,展示了崭新的精神风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

  ———基干民兵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民兵建设经过一系列调整改革,目前规模数量适度,组织布局合理,形成了以主要方向、重点地区、大中城市和边海防为重点的总体格局;组织结构明显改善,不仅组建了高炮(机)、地炮、通信、工兵、防化以及海军、空军、二炮等专业分队,而且在地方高科技行业组建了邮电通信、医疗卫生、信息电子、工程维修、伪装防护等一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高科技专业技术分队,民兵队伍的科技含量和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配合我军打赢高技术局部战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预备役部队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98年全军预备役部队实施调整改革后,体制编制更加完善,既有利于平时与现役部队同步建设,也有利于战时统一使用和指挥;编组布局得到调整,组建范围进一步扩大;优化了组织结构,提高了科技含量,兵种部队的比例大大提高;增加了现役军人,部队建设的骨干力量明显增强;实施了分类建设,部队建设的重点更加突出,预备役部队建设步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兵员征集工作不断加强。近几年来,随着新的《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等政策性法规的颁布,兵员征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目前,征兵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工作制度更加完善,缩短了义务兵服役年限,调整了预备役的分类,扩大了征集范围,制定了鼓励高学历在校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兵员质量逐年提高。

  ———预备役登记工作扎实有效。13年来,通过改革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调整预备役专业技术兵储备区建设等一系列措施,预备役登记工作更加扎实。目前,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的专业种类更加详细具体,登记方法更加科学规范;在主要方向、重点地区开展了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的预备役登记,弥补了那些培训周期长、战时又急需的技术兵数量的不足;预备役专业技术兵储备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征、补、退、储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为战时实施快速高效的兵员动员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生军训成效明显。13年来,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军地双方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训练了近千万大中学生。目前,全国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普遍开展了学生军训。通过军训,学生的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大大提高,为国家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打下了良好基础。

  ———民兵、预备役部队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13年来,广大民兵、预备役官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担负抢险救灾任务,维护社会治安,保卫边海防安全,在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仅在 ’98抗洪斗争中,就有800多万民兵、预备役官兵投入抢险救灾,抢救群众420多万人,抢运物资70多万吨,为战胜洪灾作出了突出贡献。

  新的时代,新的征程,人民武装动员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坚信,在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国人民武装动员建设必将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厚望,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不懈奋斗中,再创新的辉煌,为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安宁,为捍卫祖国的统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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